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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荔湾区昌华街合同制人员招聘1名公告(2)

2018-01-05 18:01:08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逢庆中约27号昌华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创业登记证或失业证、计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出示)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由街道统一组织,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电脑测试:电脑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由用人部门组织。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4、成绩构成:按笔试成绩40%、电脑测试1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街道组织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街道综合评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昌华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原标题:荔湾区昌华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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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暂未公布)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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