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3 17:07:54 来源: 槐荫区人民政府
根据济南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的要求,我区于2017年12月8日9:00时至2017年12月13日11:00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的加分资格进行了现场认证,现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加分事项及加分数值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五天内(截止2017年12月17日)向槐荫区相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中共槐荫区委组织部 0531--87589893
槐荫区民政局 0531--87589334
原标题:关于济南市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槐荫区人员加分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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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槐荫区委组织部 槐荫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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