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6 11:09:07 来源: 屯溪区人民政府
经老街街道2017年10月16日领导班子全体会议研究,讨论通过老街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编外)的补充公告如下:
1. 招聘年龄:40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一定文字水平的中共党员、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省级以上个人荣誉、有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可优先考虑。
2. 屯溪城镇常住户口;如报考人常住屯溪且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在屯溪有房产的,不限户籍。
原标题:老街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编外)的补充公告
老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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