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17:52:36 来源: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考生(含省外转入的,见报名表上标注)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于 3月28日至30日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应件和复印等资料,按单位属地原则到县民政局(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3楼310办公室),联系人:邱银乖,联系电话:65722484,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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