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6:39:12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广州市劳动合同书》,连同考察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面试加权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前的递补工作要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本公告由黄埔区招聘专职环保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15个工作日)。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招聘专职环保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黄埔区2017年招聘街镇专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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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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