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5:04:10 来源: 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四、管理使用
1、招聘人员为聘用制辅助性工作人员,全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聘用后,派遣至信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
2、信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用工单位,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考核不合格者,用工单位有权退回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
六、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将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
报考咨询电话:
原标题: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公告
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发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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