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5:04:10 来源: 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⑸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2的比例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程序。
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考核
招聘工作人员上岗前,由信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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