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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239人公告(5)

2017-12-18 20:33:36 来源: 奇台县人民政府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增加一场面试的办法确定拟体检人员。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成绩,各职位考生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负责,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选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核组将考核材料(300字左右,由考察组成员签字)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同时,各乡镇对拟聘用人员也要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编制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具体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工资待遇参照《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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