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8 20:33:36 来源: 奇台县人民政府
五、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聘简章
由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奇台政府网、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各村(社区)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县委基层办(奇台县委党校三楼)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乡镇推荐的人员还需携带《奇台县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单位推荐表》;夫妻双方中一方为奇台县户籍的人员还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现场认真填写《奇台县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
笔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试卷为汉语,要求用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设置人数的不取消该岗位,仍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一并发布。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要求用汉语答题。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排名确定,10人以下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10人以上(含10人)岗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官从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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