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15:20:01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北京街党政办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街合同工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每月发放考核绩效奖励,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北京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
卜小姐 联系电话:
原标题:北京街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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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北京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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