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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28人)(4)

2017-12-04 14:45:16 来源: 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的专职党建指导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与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派遣到朝阳区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朝阳经济开发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各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及非公党建示范点等地方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如专职党建指导员职位出现空缺,或确有工作需要,经研究可在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被聘用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纳入朝阳区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库。

4.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按照不低于新招录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水平核定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

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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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来源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原标题长春市朝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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