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4 14:45:16 来源: 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3日。在长春市人才招聘网和朝阳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报名地点设在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前进大街1855号)。报名者需本人持《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在朝阳区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红底小2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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