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8 15:46:38 来源: 芙蓉区人民政府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七)体检、考核
根据排名情况从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要求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街道聘用人员待遇,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东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
3、联系人:曹 晖
4、东湖街道办事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892号(湖南省农科院后勤服务中心二楼)
原标题:2017年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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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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