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15:29:10 来源: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
5.报名查询时间(查询报名是否成功):2017年11月15日;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1月18日起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实时查询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9.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素质测评和国防基础知识,统一为汉语制卷,满分100分。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可用汉文或蒙古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9日下午14:30—16:30;
3.笔试加分: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6.笔试总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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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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