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福建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非编工作人员招聘6人公告(5)

2017-11-09 13:40:36 来源: 思明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区残联

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

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区残联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其中,残疾人关于肢体、视力、听力体检项目标准由区残联协同体检医院研究确定)。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

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莲前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阅历、家庭状况、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残联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莲前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jz10)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