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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禹城市国土资源局等五单位招聘39名人事代理人员公告(4)

2017-11-03 18:07:57 来源: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合格人员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凭《聘用通知书》由各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不列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享有与本单位同等条件在编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实行合同管理。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上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总工会

市水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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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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