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19:15:15 来源: 县司法局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7.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五、招聘程序
分为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考核、正式聘用等工作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县司法局网及县城有关公示栏等发布《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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