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8 10:33:48 来源: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兴宁市总工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七、工作地点、时间和工资待遇
1、工作地点:兴宁市叶塘工业园区;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5时至晚上10时;周六、周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晚上7时至11时(每月上班22天)。如遇特殊情况,总工会另行安排。
3、聘用人员待遇2500元/月(含五险按相关规定由个人缴交部分),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兴宁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兴宁市总工会招聘劳动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1.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2.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报名表
兴宁市总工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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