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广东梅州市兴宁市总工会招聘劳动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人公告(4)

2017-10-18 10:33:48 来源: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兴宁市总工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七、工作地点、时间和工资待遇

1、工作地点:兴宁市叶塘工业园区;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5时至晚上10时;周六、周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晚上7时至11时(每月上班22天)。如遇特殊情况,总工会另行安排。

3、聘用人员待遇2500元/月(含五险按相关规定由个人缴交部分),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兴宁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兴宁市总工会招聘劳动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点击下载>>>

1.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2.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报名表

兴宁市总工会

2017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jz4)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