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0 15:24:44 来源: 莲都区政府网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莲都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
拟聘用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安排到街道,再由所在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入围面试的考生,区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人数。考生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按本次招聘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网站
( ,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公示公告栏);3.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莲都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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