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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丽水莲都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0名公告(2)

2017-10-10 15:24:44 来源: 莲都区政府网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莲都区民政局四楼会议室(莲都区囿山路566号)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分性别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按性别在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分性别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加测专业知识。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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