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0 10:41:26 来源: 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相关镇街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相关镇街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查。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进入体检人员确定规则,并依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人事招聘系统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门头沟社区工作者队伍范畴管理。
九、相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门头沟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建立综合成绩合格人员(60分及以上)社区工作者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计算起始时间为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
十一、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原标题: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门头沟区社会建设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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