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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录1700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

2017-09-26 18:04:26 来源: 北方人力资源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其他条件要求:

各招考单位招聘职位具体招录条件设置见附件1及附件2。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7年9月26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天津法院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天津法院网网址: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7:00

考生在报名缴费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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