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14:08:57 来源: 常熟鉴定考试网
六、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馈电话:。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由董浜镇组织人事办发出《录取通知书》,持《录取通知书》到董浜镇报到,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需经组织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实行辞退或解聘。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根据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者),从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程序参照本文第五条要求。
七、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将由董浜镇纪委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八、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逾期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如在收到录用通知后7日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简章中所有涉及计算过程中的数值,一律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原标题:董浜镇公开招聘镇村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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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
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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