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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招聘58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6)

2017-09-04 11:04:26 来源: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十、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

(二)聘用后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研究生执行标准每月2600元,大学本科执行标准每月2300元,专科及以下执行标准每月2100元;工龄工资:按聘用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标准为每年20元;绩效工资:平均按500元发放。各用人单位要根据聘用合同制人员专技职称、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等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差别发放,绩效工资每年发放一次。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及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宣传部:

国土资源局:

城镇管理中心:/

博物馆:

纪委巡察办:

县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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