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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招聘58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5)

2017-09-04 11:04:26 来源: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八、体检与考核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招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

(四)体检工作由招聘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定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核工作由招聘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实行实名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被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被取消聘用的,所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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