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1 21:08:00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及六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文写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25日前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招聘职位没有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经应聘人员本人同意,可从其他招聘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安排于2017年9月25日前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若招聘职位没有足够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经应聘人员本人同意,可从其他招聘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将于2017年9月29日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或有关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结合招聘职位的考试情况,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建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工作、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则结合招聘职位的考试情况,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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