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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六盘水水城县村合同制文书招聘100人公告(5)

2017-09-01 18:20:07 来源: 水城县人民政府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县招聘办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审时间详见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有关通知。政审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政审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止到政审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视为政审不合格。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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