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22:42:36 来源: 海珠公众信息网
(一)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到个人)。
面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面试通过的,初步同意录用的,需要当事人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
四、聘用、薪酬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视具体工作岗位年工资约为4元(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
原标题:海珠区昌岗街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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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岗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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