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8 11:39:32 来源: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七)聘用及管理。聘用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统一安排到各村(社区)工作。聘用对象接受区委组织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双重管理。聘任期间,安排专人进行传帮带,定期走访,跟踪培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日常管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负责考评。3年聘期结束后,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可以继续聘用,并担任村(社区)社工。
(八)待遇保障。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享受同年大学生村官同等经济待遇,由区财政全额负担。一经录用,按照“大学毕业生—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成长链条予以跟踪培养,表现优秀的在换届时优先推荐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和区人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武汉市江夏区委组织部、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7年江夏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选聘工作公告
中共武汉市江夏区委组织部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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