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8 11:39:32 来源: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于2017年8月底启动,10月底基本结束。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上传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具体操作办法请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未按要求上传资料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2017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核结果。
(三)基础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7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11: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组织面试。笔试成绩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一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以发放面试通知单或电话通知形式,确保通知到位。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组织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为单位按1: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报名资格条件的第七条予以优先;若资格条件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资格条件与笔试成绩相同且名额已满时,则增报计划予以补录。
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合格的,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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