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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宁波奉化区招聘2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4)

2017-08-28 10:47:52 来源: 奉化民政

3.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递补人员。

4.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察)。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下一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报名前有效。在此期间,如因新招录人员出缺,需替补社工人员的,由所在街道(镇)根据需要进行申报,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职位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现社区同类人员确定,并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户籍以2017年9月1日所在地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

(二)学历以国家承认的为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有3年及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7年9月1日,在我区镇(街道)所属村(社区)任大学生“村官”3年及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凭组织部出具的证明)。

(四)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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