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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宁波奉化区招聘2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3)

2017-08-28 10:47:52 来源: 奉化民政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街道(镇)负责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和奉化区民政局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计划分配到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分配人员至各社区,并由各街道(镇)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递补规定

1.面试实施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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