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5 12:22:37 来源: 浮梁县人民政府
10.公示。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1.聘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此次聘用的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为合同工(临时聘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浮梁县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制,年终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12.待遇。试用期每人每月工资待遇1600元(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工资待遇18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建立工资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聘用人员考核情况,适当调整工资标准。
13.未尽事宜由浮梁县司法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浮梁县司法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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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司法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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