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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广灵县招聘政法机关和农村、社区人员296人公告(5)

2017-08-18 19:05:03 来源: 广灵县人民政府网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户籍、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按各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后计算考生总成绩。①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考核得分+面试成绩×40%;②其他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得分+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计划招聘人数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要求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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