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4 20:26:22 来源: 深圳政府在线
(二)审核与聘用
1.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推荐和自荐情况,审定廉政监督员候选人;
2.市安全监管局对候选人进行核定聘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召开廉政监督员第一次座谈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廉政监督员人员名单。
四、聘任期限
(一)廉政监督员作为志愿无偿人员,每届任期为两年,任期届满后自动解聘。
(二)廉政监督员任期内发生因工作变动、违法违纪等无法或不宜履行廉政监督员职责的情形,由市安全监管局研究,予以解聘。
五、工作方式
(一)市安全监管局为廉政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及相关保障。
(二)市安全监管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廉政监督员工作建议,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三)廉政监督员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向市安全监管局领导或局机关纪委反映有关情况。
(四)严格遵守举报人保密制度,市安全监管局对举报内容按照程序及时组织核实查处,第一时间将查处结果反馈至廉政监督员。
六、其他事项
此次推(自)荐工作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请各相关单位、个人自荐人员认真做好相关推(自)荐工作,及时将纸质版推(自)荐材料加盖公章后送至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506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
原标题:深圳市安全监管局关于选聘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廉政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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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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