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7 11:22:05 来源: 崇川人力资源网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本人明确放弃的,01-08岗位不再递补,其它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新招聘的社区干部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合同制管理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全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3150元/月,职龄工资30元/年(从入职当年起计算),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
24、25岗区总工会招聘的专职工会工作者待遇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崇川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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