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5:48:06 来源: 博湖党政信息网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双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及今后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和各社区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博湖县党委基层办(电话:)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博湖县社区事业岗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博湖县2017年社区事业岗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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