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18:36:32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
五、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流花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流花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麦先生
联系电话:
原标题:流花街道办事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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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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