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30 12:02:00 来源: 武汉人事考试网
(八)办理聘用手续
采取个人选择与统一安排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排名靠先的优先选择物业企业,相应岗位满额后,应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聘用人员与街道(农场)国有物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到各街道(农场)国有物业企业或委派到社区居委会。确因工作需要,街道(农场)可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
(九)待遇保障
“红色物业”企业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岗位待遇,本科生按上年度武汉市岗平工资(上年度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0%的标准,硕士研究生按上年度武汉市岗平工资110%的标准,博士研究生按上年度武汉市岗平工资130%的标准执行。
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考评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东西湖区委组织部、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东西湖区委组织部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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