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19:48:23 来源: 湄潭县人民政府
四、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报名要求和缴纳的费用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湄江街道新大街贵州银行湄潭支行5楼县司法局政工科。
(三)实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其他证明类材料、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二张备用)。
五、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湄潭县司法局政工科(湄潭县湄江街道新大街贵州银行湄潭支行五楼)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复核和考察
(一)体检。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二)复核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和考察,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复核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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