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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浦东新区第十六批“有志青年”招募公告(65人)(4)

2017-06-20 11:46:05 来源: 21世纪人才网

(四)政审

政审由活动承办方统一进行。

最终录用名单将在及团区委网站()公示。

四、聘用待遇及其它事宜

经考试、体检、学历鉴定、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派遣方式签订两年劳动合同。签约录用后,第一年月工资收入(税前)为3000元;第二年月工资收入(税前)为3200元;每月另有车贴、饭贴。合同期内按照上海市有关标准,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两年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根据有志青年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报名咨询电话:。

为确保本次招募工作真实有效,提供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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