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14:03:19 来源: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通过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绩效工资由洪凝街道制定并组织实施,每月对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考核,根据出勤率、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确定考核系数,按照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四个等次的考核系数分别为1、0.9、0.8、0.7。按平均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基数,乘以考核系数,作为绩效工资,每年年终一次性发放。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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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洪凝街道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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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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