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09:00:48 来源: 凉州区党建网
(四)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各职位最终成绩排名由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考察政审
区招聘办选派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对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各职位最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结合体检、考察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
五、待遇和政策保障
新聘用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凉州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组成,建立工资动态晋升调整机制。其中: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7年度为1370元/人·月);岗位补贴按560元/人·月发放。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六、招聘费用
公开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招聘工作由凉州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凉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凉州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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