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6 18:38:56 来源: 天心区人民政府
(六)公示
拟聘人选经审定后,在天心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聘任
区卫计局与拟聘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时间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区卫计局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以及干部群众评价提出是否合格的试用意见。
四、待遇
聘任人员为编制到单位不到人的管理模式,购买企业社会保险,享受天心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及其福利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竞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区卫计局纪检室)。
未尽事宜,由天心区卫计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 。
原标题:天心区2017年竞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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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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