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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招聘合同制禁毒人员7人公告(2)

2017-05-10 14:03:18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荔湾区龙津西路337号之二逢源街综治维稳和信访科。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居民户口簿、创业登记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出示)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法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由区禁毒办统一组织,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电脑测试:电脑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由用人部门组织。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4.成绩构成:按笔试成绩40%、电脑测试1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街道组织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经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9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逢源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原标题:荔湾区逢源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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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源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5日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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