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14:11:01 来源: 泰宁县人民政府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信息网()、三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网站或福建省民政厅网站()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4.证件材料
报名者需提供:
应届高校毕业生:(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照片3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第5、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3)就业报到证;(4)毕业证书;(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第5、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5.报名要求
报名者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志愿服务社区,并对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5月5日—5月10日,市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5月11日—5月31日,由各有关县(区)民政局、人社局(公务员局)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具体考核要求按照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明民〔2009〕76号)和各有关县(区)《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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