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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共广州市天河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招聘党建指导员1人公告

2017-03-21 10:38: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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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学位;文学、政治学等专业;中共正式党员;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广州市户籍和具有政工类、社工类资格证书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策外生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1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100%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工资参照社区居委会主任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打包发至至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有发表文章或证明个人能力者请附上材料。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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