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15:26:24 来源: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九、其他事项
1.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未办理完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在选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单位及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6.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解释。
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面向2016年随军家属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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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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