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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南丰县琴城镇选聘县城社区临聘人员12名公告

2017-02-17 21:39:23 来源: 南丰县政府

因工作需要,南丰县琴城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临时工作人员12名(新设社区暂定每个社区配备5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由原有社区调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资格及对象条件

(一)选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的县城常住居民。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8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18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7、会基本的计算机操作。

(二)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期尚未结案的;

4、不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

5、有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二、选聘的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方式方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选聘对象、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2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南丰县琴城镇党建办(富溪工业园区琴城镇人民政府大楼三楼)。联系人:乐笑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持有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琴城镇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

5、考试方式方法

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分值各为100分。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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