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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宁波海曙区招聘49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2017-02-16 15:17:00 来源: 海曙民政网

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2017浙江海曙区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23人公告

为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快海曙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口截止到2017年2月22日),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2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单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三)附加分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报考其所在镇(乡)、街道的,户籍及居住地都在本镇(乡)、街道,笔试加2分;

(2)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

(3)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1分。

附加分不累计。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单位,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见附件1),于2017年2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到指定地点(见附件2)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宁波市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海曙区民政局网站下载)。符合报考条件的海曙区报名者报考其所在镇(乡)、街道的,请随带村、社区出示的证明,随军家属、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请随带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个人获奖者请携带相关荣誉证书。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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